杭州萧山区廉租房货币补贴申请指南 萧山区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 二 )


附件4:年审家庭情况具结书.pdf
补贴发放标准:
发放时间:补贴每月发放一次 。
补贴金额: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按1人户家庭按建筑面积36平方米(含申请家庭核定的房产面积,下同)标准配租;2人户家庭按建筑面积40平方米标准配租;3人户及以上家庭按建筑面积48平方米标准配租 。每平方米补贴标准为30元/月 。申请家庭名下纳入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的部分在补贴面积中扣除(已转让或已注销的房产建筑面积不需扣除,但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房产除外) 。原有房产转让未满5年的,租金补贴按照补贴标准的50%发放;转让满5年的,租金补贴按照标准发放 。对持低保或特困的申请家庭全额发放租金补贴;对认定为低收入(低边)的申请家庭按60%发放租金补贴 。
补贴申请名单公示:
点击进入“萧山区人民政府”,查看每月11日左右发布的名单公示
违规处理:
请各申请家庭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申请通告,了解政策条件,如实填报,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资格的家庭将取消其保障资格,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详细内容请看>>
温馨提示:
(一)申请审核中涉及年龄、户籍、房产转让、婚姻状况、社保缴纳、毕业年限等日期核定的,均以申请人线上申报提交完成时间为节点 。
(二)对部分月份无法提供失业证明或相关收入证明的,原则上参照上年度杭州市区人均年最低工资27360元标准认定折算;对能提供失业证明但按规定不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属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就业困难原因证明的,可按其实际取得收入计算 。
(三)申请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萧山区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具体办理事宜请咨询:83587653) 。无萧山区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租赁备案证明有效期不含申请保障月份的,则补贴不予保障 。
(四)申请人劳动合同有效期须包含申请保障月份 。
(五)直系亲属在萧山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为“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萧山区拥有2套(含)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
(六)目前家庭资产具结要求为,申请家庭成员名下车辆有且仅有一辆,且裸车价不高于20万;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注册登记企业有且仅有一家,且注册资金不高于50万 。
(七)有关《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具体办理事宜请咨询区民政部门:82659239 。(其中低保中的残疾人单列户,若家庭户为一人的,无需办理低收入证明;家庭户非一人的,需办理低收入证明)
(八)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可享受公租房货币补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人才安居工程及蓝领公寓等相关住房保障之一,不得同时享受 。我区廉租房和公租房实物配租在保家庭不得申请 。
(九)线上常态化受理,保障资格审核贯穿资料受理到补贴发放全过程,每月资格核查一次,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资格即终止 。在保家庭补贴发放满1年后,需填写《萧山区公租房(廉租房)补贴年审家庭情况具结书》(附件4),按管理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审,具体事宜待通知 。
(十)上述涉及的有关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收入标准、家庭资产要求等情况,须具体参照申请时相关部门的数据 。如有变动,会在区相关信息平台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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