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补足医疗年限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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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入口】
天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
【业务功能说明】
本模块为参加灵活就业个人缴费的参保人办理退休手续时,申报核定补足职工医疗年限提供服务 。
【界面图示】
天津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补足医疗年限办理指南
天津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补足医疗年限办理指南
【操作描述】
1、点击“社保登记”——“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补足医疗年限” 。用户需仔细阅读并确认参保须知 。系统根据证件号码带出退休人员医疗缴费年限相关信息,并计算出补缴金额 。
2、用户信息确认无误后可进行提交 。提交成功生成《缴费告知单》 。用户需持《缴费告知单》到税务机关指定渠道完成申报缴费 。
【注意事项】
1、补缴年限计算公式:补缴基数*个人医疗缴费比例*补缴月数=补缴金额,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后,男性不足25年的需补足25年,女性不足20年的需补足20年 。
2、如未办理医疗视同缴费年限审批确认的,请及时到参保区医保局审批确认和社保分中心录入年限 。
3、参保人请持《缴费告知单》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如发现缴费金额、医疗视同年限、医疗缴费年限有误,或有疑问,请勿缴费,并到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咨询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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