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缴纳考试费的提醒

株洲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缴纳考试费的提醒
参加高考统一文化考试的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2〕14号文件中的要求:参加高考统一文化考试的考生(不含单考生、保送生、推荐免试生、各类单招等考生)还须在2023年4月10日-5月10日期间登录潇湘高考APP缴纳高考考试费(含对口招生考试费),缴纳高考考试费后才能打印高考准考证 。
考试费缴费成功后,因考生报名资格不符合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未按规定要求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 。
特此提醒广大株洲考生按时缴费 。
株洲市教育考试院
【株洲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缴纳考试费的提醒】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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