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配售流程
本次人才住房配售按照申请登记、单位初审、评分排序、补正复核、查重公示、选房公告、轮候选房等流程进行 。
(一)申请登记
1.单位申请 。自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7日为单位集中注册时间,意向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承诺、纳税地证明、办理专员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并录入本单位人才名单 。
2.个人申请 。自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8日,符合人才住房分配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
(二)单位初审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和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于2022年12月13日前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上传单位公示材料并提交 。
(三)评分排序
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3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民政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申请人户籍、婚姻、人才资格、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纳税及住房补贴享受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更新排序名单 。
(四)补正复核
对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系统一次性退回并告知申请人,限期3个工作日内(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6日)补正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正的,视同放弃申请资格 。相关部门收到补正材料后,于2023年1月13日前完成复核 。
(五)查重公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的人员排序名单,通过系统对人才家庭房产情况进行筛查,根据房源数量确定入围排序名单,在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 。
(六)选房公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1月30日发布选房公告 。公告内容包含选房人员名单、选房顺序、选房时间等相关内容 。
六、有关要求
(一)本次申报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个人申请不予受理 。
各用人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材料或申报材料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 。人才住房申请采取诚信申报方式,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填报申请信息,并对提供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对弄虚作假骗取配售资格的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住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人才住房,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纳入人才住房政策失信单位名单,并由主管部门或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
(二)人才住房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人才住房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三)本次所有人才住房申请须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请各类人才不要通过中介机构申请以避免受骗上当 。
七、咨询电话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0532-82681116(房源管理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32- 88913379(人才资格审核和评分排序咨询电话)
附件:1.
2.
3.
【青岛关于市本级产权型人才住房的配售公告】4.
相关经验推荐
- 青岛市本级产权型人才住房项目明细 青岛市本级产权型人才住房项目明细清单
- 2023 河北取消省本级医保参保职工异地生育网上备案
- 青岛地铁1号线两个车站部分出入口临时关闭
- 2022青岛市北区第三批产权型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入口
- 青岛夫妻均符合分配条件能申请几套人才住房
- 青岛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指南 青岛岗位补贴怎么申请
- 青岛关于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 青岛一次性岗位补贴条件 青岛一次性扩岗补助补贴范围和条件
- 青岛一次性扩岗补助补贴标准 青岛市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
- 2022温州市本级第四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优惠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