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23年上半年东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认定机构
东阳市教育局负责东阳辖区内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包括材料审核、体检、专家评审、证书打印发放等认定工作 。
二、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东阳市(须持有有效期内且居住满六个月的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2.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浙江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 部队驻地在东阳市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
三、申请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
2.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经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3.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第(六)条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
5.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6.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 。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
四、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
(一)政策咨询
认定对象如有政策疑问,可向东阳市教育局电话咨询:0579-86924407(周六、日及节假日暂停咨询服务) 。
(二)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4月23日(上半年只认定一次,勿错过本次时间),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教师资格认定”事项),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
温馨提醒
①选择认定机构:全市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东阳市教育局 。
②网上选择确认点(考生选择确认点,无需来现场确认,材料审核由认定机构网上核验 。):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
【最新消息 2023年上半年东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上传个人照片和个人承诺书图片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 。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统一 。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个人承诺书”中的“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
“普通话证书信息” 。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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