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兰山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通知( 四 )


4.大病特药政策
(1)大病特药:盐酸沙丙蝶吟、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两种大病特药药品,一个医疗年度内起付标准为2万元,报销比例为80%,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不设大病特药起付线 。
(2)罕见病特药:治疗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三种罕见病特药药品,一个医疗年度内起付标准为2万元,2万元-40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为80%,40万元及以上报销比例为90%,最高支付限额为90万元 。
5.门诊慢特病享受的政策
累计年度起付标准为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最高支付限额为8000元(患多种疾病的合并执行一个起付标准);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透析等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累计年度起付标准为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支付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 。
6.“两病”享受的政策
参保地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卫生室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报销比例为60%,高血压患者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300元,糖尿病患者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300元,合并“两病”患者及使用胰岛素治疗的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600元 。特殊规定的高血压药物(复方利血平、氨氯地平、尼莫地平、尼群地平、硝苯地平、普萘洛尔、美托洛尔、氢氯噻嗪、卡托普利、缬沙坦)和糖尿病药物(二甲双胍、格列本脲、格列吡嗪、格列美脲、消渴丸)在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卫生室政策内报销比例为100% 。
十、咨询电话
居民在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待遇享受等政策方面如有疑问,请致电当地医保或税务部门,各镇街道具体联系电话如下:
【临沂兰山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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