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管理制度 物业保安管理制度与岗位责任制度( 二 )


(二十)要认真学习有关知识,增加法制观念,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的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
(二十一)协助调解住户之间的纠纷 。
(二十二)讲文明礼貌,教育住户遵守住宅区的各种规定,共同搞好住宅区治安管理,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保安员职责 。
第五条 巡逻岗位职责
(一)当值班巡逻员要认真对所辖区域、楼层进行仔细巡查,发现可疑人或事,要礼貌查询或做好监控,但不能无故进入业主(用户)房内 。
(二)检查治安、防火、防盗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
(三)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机房门、电井门等是否有损坏和关闭,如无关闭,应将其关闭 。
(四)检查走廊、消防楼梯等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公用通道灯光是否有熄灭现象 。
(五)检查电器开关、水笼头、门窗是否关好,若无,请随手关好 。
(六)制止业主(用户)在走廊燃烧香纸,随时查看装修队、施工队是否违章装修或违章施工 。
(七)负责巡逻区域的车辆安全,绿化带是否践踏,以及公共设施是否被人损坏等 。
(八)巡查人员每天都对巡查内容进行登记,属于损坏或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队长,队长在每天或工作例会时交与管理处处理 。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六条 门卫制度
(一)保安人员在必要时,查询进入小区的陌生人,并向业主解释,以加强小区内治安管理,若有失敬及不便,敬请谅解 。
(二)本小区按规定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小区,严禁小摊小贩进入小区叫买叫卖 。严禁废品收购人员及可疑人员进入小区,实行24小时保安巡逻和电子监控,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实行登记制度,亲友来访须经住户同意方可进入小区 。
(三)为保护小区住户家庭财产安全,住户从小区搬出物品时,须请业主到物业办公室办理放行手续并领取物品出入证,非小区住户人员携带贵重物品进出需要出示票据和登记,对未办理物品放出手续或未登采访人员,值勤人员有权利拒绝放行 。
(四)严格落实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查询,非住户机动车辆(除消防、救护、执行公务警车、清洁和特许的车辆外)其它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准驶入住宅小区 。
(五)装修人员和临时人员必须办理出入证,由住户作保证,拉运装修材料的车辆白天必须由业主引领进入,夜间不的进入,大件物品必须有出门证可放行 。
(六)门卫室是小区的窗口,是保安的主要岗位,保安员要认真行职责,对出入小区的人、车辆进行查询、登记、管理,并做好值班日志、监控巡更、交接班记录等,严禁外来车辆和出租车进入小区,保安门卫人员应该尽忠职守,坚守岗位,确保安全,不得睡岗,不得在岗期间吃零食,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
第七条 交接班制度
(一)队长提前15分钟集合全队人员,清点人数,整理着装,队长要简单扼要交待上岗工作,提出注意事项,队员对待的相关内容清楚后方可上岗 。
(二)队长带队到各岗位,接岗人员距下岗人员1.5米处,立正敬礼进行交接,认真查看上一斑记录,听取上班值勤情况的报告 。检查通讯器材和岗位上的各种设备,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对上班遗留问题,及时向队里汇报 。
(三)交接清楚后,在30分钟内巡查完各岗位,对上一班遗留问题及时了解清楚,掌握情况后逐一进行处理 。
第八条 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人需书面申请(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
(二)请假条应注明外出事由、外出、归队时间,经队长确认签字 。
(三)不按时归队或不经批准私自外出者按旷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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