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安人才购房补贴 南通海安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二 )


14.严格执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通金管规〔2023〕1号)文件要求 , 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需求 , 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 , 支持落实生育政策和人才政策 。
(1)加大对在职职工和新市民、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支持力度 ,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人 , 100万元/户 。
(2)符合市委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0万元/户 。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 ,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人、200万元/户 。
(3)享受政府综合补贴的青年人才在享受政府综合补贴期间购买住房的 ,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人、20万元/户 。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人、120万元/户 。
(4)二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户;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户 。
(5)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以及二孩、三孩家庭租房支持力度 。
(6)支持公积金缴存人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 。
15.对来海创新创业的各类人才 , 符合条件的 , 3年内给予500-10000元/月岗位津贴和最高300万元购房补贴 。具体按照《南通市海门区关于进一步提升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发展指数的若干政策》(海办〔2022〕13号)相关规定执行 。
七、其它事项
【南通海安人才购房补贴 南通海安人才购房补贴政策】16.《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海住建发〔2022〕106号) , 除国家及省、市另有规定外 , 其余条款继续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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