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毕业生就业补贴 宝鸡就业补贴汇总

就业见习补贴
申请条件:
毕业年度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及16-24岁的失业青年 。
见习时限:
3-12个月 。
见习流程:
可以直接联系见习单位申请 。
可在各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登记申请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1200元生活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
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
补贴标准:
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年7月底前向所在高校申请 。
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条件:
对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2年内在宝鸡市实现灵活就业的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 。
补贴标准:
按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最高不超过55%的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保险缴费地的县区人社部门申请 。
公益性岗位安置
全市每年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建档立卡高校毕业生就业 。
【宝鸡市毕业生就业补贴 宝鸡就业补贴汇总】补贴标准:
对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给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并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
申请流程:
有意向的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区人社部门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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