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离婚冷静期办理材料有哪些 南阳离婚有冷静期吗

【南阳离婚冷静期办理材料有哪些 南阳离婚有冷静期吗】南阳离婚冷静期办理材料有哪些?
30天离婚冷静期满后办理所需材料:
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
1.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2.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姓名、日期不要填写,办理当天填写)
6.近期2寸同一背景免冠单人照2张(男方2张、女方2张)
温馨提示:离婚协议书办理当天一经签字,婚姻登记处后期不予修改
补充说明:
1、以上材料复印件提供一份即可 。
2、男女双方提供的户口簿要求是机打户口簿 。
3、户口簿包含本人页及户口簿主页(主页上盖有省公安厅及当地乡镇派出所圆章,本人页户号与户主页户号一致) 。本人页面上盖有乡镇派出所圆章和承办人签章,身份证号18位 。户口簿婚姻状况应与本人实际婚姻状况一致 。
4、户口簿上婚姻状况应为已婚,且女方怀孕或在哺乳期一年之内,女方流产半年内男方先提出申请的不予办理 。
5、集体户口需提供本人页及户首页原件并加盖公章 。
6、现役军人应提供身份证、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军人婚姻状况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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