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纳个人账户计入比例

江西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纳个人账户计入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水平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结构:
1、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2、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水平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3、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根据本意见实施改革当年江西省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为每人每月7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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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大部分参保人个人账户当期计入会减少,但改革后门诊待遇更好,真正患病的群众和老年人更受益 。
一是调减个人账户的同时建立了共济保障,绝大多数人增加的普通门诊统筹报销额度比个人账户减少要高 。
二是保留了个人账户这一制度设置,且历史上的结存仍然由个人支配使用,可继续用于个人在门诊就医、在药店购药,原来能保障的改革后仍然可以保障,还拓展了使用范围 。
三是计入办法更加公平,在职职工个人缴费继续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统一按定额划入,不再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或者退休前工资一定比例挂钩,实现了同一地区内公平统一,同一人群内基本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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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纳个人账户计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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