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青岛城阳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公告

城阳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官方原文】
2023年城阳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3〕33号)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严格招生纪律,健全招生管理机制,确保稳定、有序、圆满地完成招生工作,现结合城阳区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3年普通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
二、报名方式
全区幼儿园招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同步招生 。
三、招生范围
根据全区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各幼儿园确定招生批次及报名条件,具体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
(一)局属公办幼儿园和区实验幼儿园
教育集团园区
根据学位情况,按批次招收服务社区户籍,对应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幼儿父母产权比例需占50%以上),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 。局属公办幼儿园和区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园区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1 。
(二)街道公办幼儿园
根据学位情况,按批次招收服务社区户籍幼儿、“六老之一”为服务社区户籍幼儿、街道内非社区户籍幼儿、周边符合入园条件的随迁子女 。
(三)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招收周边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业主子女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招生简章须经所在街道教育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发布 。
(四)相关说明
1.“两所非社区”户籍是指城阳派出所和正阳路派出所的非社区户籍;“两证”是指户口簿(落户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和房屋产权证;“统一”是指适龄幼儿与其所居住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产权所有人的配偶)的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户口簿上的住址与该适龄幼儿所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地址一致,且该房屋产权证所有人是适龄幼儿的父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申请入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居住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满6个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
(2)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区按月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满6个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
(3)有私有产权住房的,无需准备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无私有产权住房的,以上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
四、招生基本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区教育体育局通过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及“城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城阳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局属、街道各公办幼儿园招生简章通过相关微信公众号(详见附件2)及门口张贴等途径发布,各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门口张贴等途径发布 。
(二)报名及录取流程
1.第一次招生:
(1)第一阶段:网上信息采集(6月12日至6月15日每天9:00-20:00)
全区幼儿园报名实施“一网通办”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家长通过本人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进行实名认证后,登录“城阳区幼儿园报名服务平台”,选择拟报名幼儿园,依次完成网上信息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等步骤,完成网上信息采集 。
(2)第二阶段:录取阶段(6月16日至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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