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大朗镇中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2023东莞大朗镇中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四 )


2、网上资料审核
(1) 资料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学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3年6月4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 。民办学校须在初审结果公布前确定“长幼同校入学”录取名单 。“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
(2) 初审复核 。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9日17:30 。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请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
3、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12日17:30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志愿类别自行填报相应的志愿学校,逾期关闭招生平台 。
(2)志愿类别:
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非户籍学生:可自选填报“积分入学”“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

2023东莞大朗镇中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2023东莞大朗镇中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文章插图
(3)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① 申报公办小学的:申报人在申报“户籍地公办学校”时,需按《大朗镇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中意向学校所需具备的下列三项学区安排条件选项中,选择其中一项申报,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家长提供的材料结合《大朗镇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统筹安排学校 。
A. 选择“户籍所在村(社区)”的,安排至学区划分表中学生户籍所在村(社区)(不含大朗社区、长富社区户籍)对应的学校;
B. 选择“目前居住区域”的,根据家长所提供的自有房产、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资料,安排至学区划分中学生家长所提供资料地址所在村(社区)对应的学校;
C. 选择“父母完全产权的自有房产所在区域”的,根据家长所提供的房产资料,安排至学区划分表中房产所在地址对应的学校 。
② 申报公办初中的:无需选择具体学校志愿 。审核通过的所有户籍生,以电脑派位方式均衡分配至两所公办中学 。
③ 申报民办学校的:每个学生均可填报不超过3所民办学校 。按每所民办学校的对外招生人数,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学生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须认真阅读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 。
4、现场资料审核
网上志愿填报的同时,镇教育管理中心将对申请人填报学校志愿是否符合志愿学校要求进行资料现场审核 。其中:
申报公办小学的,于6月9日至6月10日(具体时间根据网上志愿填报学校通知安排),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以及申请方家长的房产证及查房证明或租房合同或营业执照到网上志愿填报学校现场审核 。
申报优待政策的,于6月5日至6月9日工作时间内,携带市(镇)相关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个人书面申请、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父母以及小孩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小孩的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入户的,还须提交当地村(社区)出具的关系证明)到大朗镇教育管理中心现场审核 。
申报积分入学的,按照东莞市2023年积分制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进行审核 。
申报民办学校、户籍生申报公办初中的,无需现场资料审核 。
在现场资料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填报志愿不符合志愿学校条件要求,或因所填报志愿学校学位已超出招生计划数需分流至其他学校就读的,申请人应立即到符合条件或分流的对应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尽快在网上修改志愿填报学校 。无故不参加现场核验或不能提供真实有效原件核验的,视为审核不通过,将由镇教育管理中心另行统筹安排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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