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大朗镇中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2023东莞大朗镇中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五 )


5、公布录取结果
(1)公办学校
镇教育管理中心于2023年7月5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入学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
(2)民办学校
市教育局于2023年7月5日进行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录取 。电脑派位后,现场公布派位结果,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
6、注册缴费
(1)学生注册缴费 。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的录取结果,于2023年7月8日-10日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含“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录取学生) 。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 。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逾期未注册的公办学校积分学位不作补录 。
(2)学校注册确认 。注册缴费时,家长在招生平台点击需要注册学校的“注册码”,注册学校在招生平台接收到学生的“注册码”后,须在2023年7月1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
(3)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 。各学校须在全市规定的注册时间内确定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不得提前要求学生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 。
(4)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内容应在招生简章注明 。民办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要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按提前公示的标准收取 。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
7、民办学校补录
注册缴费后,如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可开展补录工作 。学位已满的民办学校不再进行补录 。
(1)第一轮补录
① 补录学校 。适用于2023年7月5日电脑派位已按招生计划录满,注册后因有部分学生放弃录取结果需要补录的民办学校 。
② 补录对象 。适用于“申请学位调剂的双/多胞胎学生”“申请了长幼同校入学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但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 。
“已在公办或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已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但逾期不注册(双/多胞胎学生、申请了长幼同校未被录取的学生除外)”以及“未在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均不能进行第一轮补录 。
③ 补录计划 。市教育局在2023年7月14日前公布本轮补录民办学校名单以及补录计划数 。
④ 公布补录结果 。2023年7月14日前公布补录结果,家长可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补录结果 。
⑤ 补录办法 。补录计划优先解决双/多胞胎学生入学调剂,额满为止;调剂完毕后如有剩余学位,按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未录取的学生的名单顺序补录,额满为止;如“长幼同校入学”安排完毕后还有剩余学位,按2023年7月5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开始码”和录取办法,根据民办学校剩余补录计划数,以及补录学生原填报的民办学校志愿和顺序,由市教育局统一顺延补录 。
⑥ 双/多胞胎学生学位调剂办法 。双/多胞胎兄弟姐妹在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一致的情况下,如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后未能被同一学校录取,可于2023年7月5日15:00-7月6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双/多胞胎学位调剂”栏目提出申请和上传佐证材料(监护人户口本,双/多胞胎学生的户口本和出生证等),经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平台自动调剂 。其中,如双/多胞胎均有录取学校,由招生平台将被靠后志愿录取的双/多胞胎一方自动调剂到被靠前志愿录取的一方的学校;如双/多胞胎只有一方有录取学校,将未有录取结果的一方自动调剂到有录取学校的一方;如双/多胞胎均没有录取结果,由其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进行第二轮补录 。双/多胞胎兄弟姐妹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不一致的,不接受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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