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大朗镇中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2023东莞大朗镇中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大朗镇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及《东莞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
一、小学一年级和
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
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
2、初中一年级
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
3、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
(二)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招生
(1)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① 招生原则
公办小学户籍生招收按照“依据户籍”、“学区划定”、“相对就近入学”、“协调统筹调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相应安排到镇内各公办小学就读(具体学区划分详见附件1《大朗镇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 。
当申请报读公办小学的人数超过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时,将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按申请人的学区户籍、房产、入户时间等条件依次排序优先安排本校,余下超出计划数的的其他户籍生原则上统筹安排至鸣凤小学、第一小学、黄草朗小学,或镇内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如出现全镇公办学位不足的情况,将通过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解决) 。
注:上一年度8月31日前(含)年满6周岁而尚未正常入学,且学籍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户籍儿童,已办理延缓入学的,享受今年招生入学对象同等入学政策;未办理延缓入学的,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
公办初中户籍生招收采用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将符合入读条件的户籍生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均衡分配到两所公办中学(大朗中学、大朗一中) 。如出现公办初中学位数不足的情况,将采取以入户时间的先后顺序优先安排入读公办学校;未能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的户籍生,原则上将安排到政府全额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启明星初级中学)就读 。双/多胞胎兄弟姐妹在电脑派位后未能被同一学校录取的,可于电脑派位结果公布后3天内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佐证材料(监护人户口本,双/多胞胎学生的户口本和出生证等),经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进行调剂 。
② 招生办法
A. 网上报名 。申报公办小学的户籍生家长在5月16日-5月22日登录“招生平台”网上报名,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等资料 。
B. 网上资料审核 。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审核 。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可于6月4日-6月9日登录招生平台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各有关职能部门重新审核,并公布复审结果 。
C.网上志愿填报 。通过网上审核的户籍生家长在6月4日-6月12日登录“招生平台”,根据《大朗镇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表》,从户籍、房产、居住地等条件中选择一项申报相对应公办学校,并提交意向申请学校入学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
a. 原籍是大朗的适龄户籍生报读本村(社区)对应公办小学,不需要提供房产证明材料 。如要跨学区报读其它学校,需提供学生家长位于该学校所在学区的房产或居住证明材料 。
b. 大朗社区和长富社区的适龄户籍生(含楼盘户籍生)以家长房产、居住等条件,按学区划分,报读相对应公办小学 。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住房产权证、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其中,租房居住的要提供已租住3个月以上的租房合同等材料(报读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的不接受租住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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