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桥头镇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东莞桥头小学招生区域( 六 )


(七)数据整理
招生工作结束后,教育管理中心以及民办学校做好数据整理上传;市教育局对学生报名数据以及录取数据随机抽查 。
(八)学籍建立
开学后,各中小学在学籍系统上为新生建立学籍信息 。凡未经招生平台招录的学生不能在学籍系统上建立学籍,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招生等行为造成学生学籍无法正常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民办学校、申请人家长自负 。市、镇两级教育部门开学后将对招生平台和学籍系统数据进行匹对核查,核查结果将与学校评优评奖、民办学校年检以及明年招生计划挂钩 。
四、非起始年级入学问题
(一)入学年龄和条件
1.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2.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3.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4.市内外转学插班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其监护人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如无法提供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须提供在本市办理的有效居住登记以及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并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 。
(二)入学办法
1.户籍学生
(1)桥头户籍(含新入户和回读生)学生申请入读我镇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转学申请,以我镇公办学校统筹解决为主,如公办学位不足的,延缓至下一学期解决 。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详见附件6《桥头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安排表(非起始年级)》 。)
(2)桥头户籍学生需转学到民办学校就读非起始年级的,须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 。民办学校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 。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
2.非户籍学生
(1)我镇2023年秋季不提供积分入学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学位,无需登录招生平台提出申请 。
(2)申请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 。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 。民办学校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 。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
五、其他问题
(一)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的户籍生入学问题 。户籍学生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有调整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我镇公办学位,可根据我镇的招生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教育管理中心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 。该批次补录的学生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如公办学位不足的,延缓至下一学期解决 。具体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和学位安排以本方案为准 。
(二)桥头户籍多孩家庭孩子同校入读我镇公办小学问题 。哥哥姐姐(指同一监护人,六年级毕业班除外)已在我镇公办小学就读,其桥头户籍的弟弟妹妹符合公办小学同校入读起始年级申请条件的,其监护人可在2023年6月2日到镇教育管理中心二楼(1)室提出长幼同校书面申请(如家庭成员在同一户口本的,只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如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口本的,还需补充提交在读小孩、新入学小孩的出生证原件、复印件),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积极解决多孩家庭孩子入学接送困难,如未能安排,则按原学区学校划分安排或统一调剂到仍有学位剩余的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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