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桥头镇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东莞桥头小学招生区域

桥头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以及《东莞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东教〔2023〕10号)《桥头镇公办学校招生办法》(桥府〔2022〕10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
二、入学办法
(一)公办学校
1.招生对象
桥头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东莞市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桥头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积分入学的非东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
2.入学办法
(1)桥头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①公办小学一年级
桥头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按照以户籍为依据、相对就近入学、周边调配、学区对应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招生 。
学区界定:
学区内是指学生户口簿(指独立户,下同)上的地址与学区划分一致;跨学区是指学生的户口簿上的地址与学区划分不一致,但其父母在学区内有产权清晰的自有住房;中心小学片区内莲城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划分到中心小学学区,桥头社区和迳联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划分到第三小学学区;莲城社区集体户(居民户口)适龄儿童根据居住地址统筹调剂安排 。
桥头户籍适龄儿童根据我镇的录取原则,结合自身的户籍类型(独立户、集体户)、居住地址等实际选择对应学区的小学填报志愿 。
学区划分:
中心小学学区
桥光大道以南→中兴路以东→29号路以北→谢岗镇界→新开河以北→石马河→桥鸿路以西→小海河以西→光明路以南,主要包括凯达华庭、满都、正丰豪苑等住宅小区 。(该区域内莲城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划分到中心小学,桥头社区和迳联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划分到第三小学 。)
第一小学学区
东部快线以南→桥新路以西→中兴路(S120)以南→文明路以北→岭头工业大路以北→桥新东二路以北→桥新路以西→桥常路以南→大兴路→禾石路(禾坑段)→常平界 。主要包括山水江南玖峰、米兰公馆、保利香槟等住宅小区 。
第二小学学区 。
桥光大道以南→岭头工业大路以南→桥新东二路以南→桥新路以东→桥常路以北→大兴路以东→禾石路(石水口段)→常平镇界→29号路以南→中兴路以北 。主要包括帝庭山、悦璟台、玖珑山、保利紫云等住宅小区 。
第三小学学区
东桥市街→文明路以南→岭头工业大路以东→桥光大道以北→光明路以北→小海河以北→石马河以西→东江大道以南→龙桥大桥→小海河以东 。主要包括凯逸豪庭、三正公园里等住宅小区 。
第四小学学区
文明路以北→中兴路(S120)→桥新路以东→东部快速→企石桥头镇界→小海河以西 。主要包括石竹、鸿华等住宅小区 。
第五小学学区
新开河以东→石马河以东→桥头界 。主要包括东江、山和、屋厦、岗头等村(社区),东太湖片区 。
我镇户籍复退军人子女入读小学起始年级,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第一志愿学校(补充提交复退军人证件) 。
(详见附件1《桥头镇学区划分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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