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2023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四 )


6.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考务管理、监考及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 。考区、考点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必须签订岗位责任书,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考试期间,监考、巡考或其他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和考务工作场所要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测,严禁手机等通讯设备入场 。
7.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核查、汇总本市(区)考生报名信息,随机编排考场,打印考场编排表、考场存根等 。试场按30人标准编排 。
8.3月24日前,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试题统计表》、《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试退役士兵名单》、《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非免试退役士兵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成考处 。
9.4月13日,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选派在编人员持介绍信领取试题,试题运送车辆统一配备视频监控定位系统 。4月16日将答题卡送达省教育考试院评卷工作站 。试题试卷的运送、保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 。
10.各生源学校要为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便利,要加强诚信考试教育,要求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并告知考生若违反考试纪律,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和《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
(五)评卷和成绩发布
评卷工作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评卷 。考试成绩可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超出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不对考生查卷 。复核办法为:成绩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市(区)的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复核结果由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 。
五、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
专升本文化课统考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统考成绩划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单独划线 。免试退役士兵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结果划定,非免试退役士兵不再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划线 。
六、填报志愿
统考成绩及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结果公布后,考生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专升本报名系统,查询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
专升本志愿设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志愿和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志愿(含职业教育本科)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相应志愿栏填报志愿,最多可填报10个学校 。
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可填报相应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志愿(含职业教育本科) 。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确认后提交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视为放弃录取,责任自负 。
七、考生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由省招办汇总建立,包括考生基本信息、照片、统考成绩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结果、报考志愿等内容 。
在校生(含本校应届退役士兵)纸介质档案由各生源学校建立,包括《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 报考资审表》、学籍档案(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入学原始资料、学年鉴定、学年成绩表、专业调整公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档案、入伍及退役档案材料等) 。生源学校应对本校考生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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