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时限规定
(一)流动人口自达到居住地之日起,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
(二)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派出所报告,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自流动人口离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 。
(三)用人单位聘用流动人口,应当自聘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与流动人口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 。
【济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时限规定 济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时限规定是多少】(四)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和从事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自介绍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雇主、受雇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报告公安派出所 。
>>>
相关经验推荐
- 2023清远市居住证办理对象是谁 2023清远市居住证办理对象
- 济宁居住登记在哪里办理流程 济宁居住登记在哪里办理
- 2023清远市居住证办理材料图片 2023清远市居住证办理材料
- 2023年成都积分入学居住证必须满一年吗?
- 娃娃鱼居住在什么地方 娃娃鱼住在哪里
- 苏服办 app 南京苏服办app可以办居住证吗
- 南京居住证办理入口有哪些 南京居住证办理入口有哪些要求
- 苏服办app办理居住证怎么查进度啊 苏服办APP办理居住证怎么查进度
- 南京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系统 南京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系统
- 2023杭州小学招生随迁子女没有居住证可以报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