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都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 2023年新都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文件( 二 )


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
7月5日前,区教育局公布所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7月7日前,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
(三)民办初中入学
4月25日前,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初中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 。民办初中公布招生简章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
6月9日—10日,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6月13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14日,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 。
6月16日—19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6月29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管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8日—9日,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确认 。
7月11日,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经区、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公布补录计划 。7月12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补录 。7月1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
三、其他群体入学
(一)随迁子女
按照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和《新都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新都教办〔2023〕7号)相关规定办理 。
不会操作网上办理的,申请人可带上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在的镇(街)设立的审核点指导下办理 。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学位紧张的区域,由区教育局购买民办学校学位 。
(二)残疾儿童少年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根据本市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制订教育安置方案,落实“一人一案”,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 。
(三)优抚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
(四)其他
区教育局按规定做好本市集体户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少年儿童、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工作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主动申请捆绑安置 。
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26日—29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区教育局按学位紧张区域向不紧张区域统筹原则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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