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民办学校 湖里区2023年秋季民办初中招生方案( 二 )


注意事项
(一)各民办学校进行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由学校进行随机抽签摇号,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测试择优 。
(二)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民办学校不得跨市辖区招生 。
(三)非本市户籍学生升入我市初中,毕业后如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2)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这三项都应满足一定年限 。
2023年这三项条件要满五年,自2024年起这三项条件要满六年 。
(四)严肃招生纪律,严禁将各种竞赛、考级和奖励证书作为招生入学依据,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 。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本招生方案仅适用于2023年秋季民办初中招生,由湖里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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