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郑市新村镇房产契税缴纳补贴政策

新郑市新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房产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
通告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号召,为进一步激发市场经济活力,促进经济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河南省契税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商品住房、商业用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新村镇辖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及商业用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 。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奖”的方式,每套符合条件的房屋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具体标准如下:
自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25日(含当日)缴纳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商品住房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40%给予补贴、商业用房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 。
在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20日(含本日)缴纳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商品住房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30%给予补贴、商业用房按照所缴纳契税总额的40%给予补贴 。
在2023年5月21日(含本日)后缴纳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 。
三、契税缴纳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后附相关教程及APP二维码)
1、郑好办APP税务一件事专区已开通增量房契税申报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本通告所附二维码获取查看 。(最方便快捷,不受时间地点限制,不需要留存资料)
2、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开通契税申报功能,购房人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本通告所附二维码获取查看 。且需要本人打印出契税完税证明,如不知道怎么操作可拨打电话0371-56921640、0371-56921641有工作人员指导 。(较方便快捷,需要电脑上网,需要本人注册)
(二)现场办理
因其他原因无法通过网上办理的,购房者本人可携带资料前往以下地点办理:
地点: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大厅
地址:新郑新区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北角
咨询电话:0371-62595500 、0371-85012366
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购房者使用本人手机登录郑好办APP或计算机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 。
(三)所需资料
未婚个人购买房产:购买人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 。
已婚个人购买房产:夫妻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及结婚证 。
离异人购买房产: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
丧偶购买房产: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本(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
企业购买房产: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代办人身份证(需复印加盖公司公章);4、购房合同(复印封面和有备案信息签章页,且加盖公章);5、购房发票(需复印加盖公章);6、公司的基本开户信息 。
备注:
以上资料均需现场审核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原则上不能代办,确需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四、契税补贴申领办理方式
(一)契税补贴办理地点及时间
1、契税补贴申领为线下申报,申请人缴纳契税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 。经有关部门审核无误后,于6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
2、申领时间: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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