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重庆两江新区中小学招生政策 两江新区小学招生( 二 )


(四)民办中小学招生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纳入新区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结合优质均衡创建要求,合理核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严格招生管理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以新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为基础,有寄宿条件的可适当扩大范围,但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
(五)民转公学校招生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民转公学校(即第一双语校、巴蜀蓝湖郡小学、两江新区巴蜀学校)在确保原有协议学生入学的基础上,以5月31日前落户两江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为基础,按照“自愿申请,摇号确定”方式进行招生;为缓解周边学校入学压力,确定民转公学校周边部分小区(具体小区名称另文下发)可以直接选择民转公学校入学,相应摇号指标递减 。根据招生政策,民转公学校应科学合理制定“一校一策”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
【2023重庆两江新区中小学招生政策 两江新区小学招生】(六)其他特殊群体入学 。
1.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招商引资和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就学有其他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台湾同胞子女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
2.公租房、配住廉租房人员子女由相应的指定学校接收入学(申请入学时,应提供相应的承租配租合同、户口簿或小学毕业证明等),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经核实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3.外籍人员子女入学 。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国际学校加强招生管理,不得擅自招收中国籍学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
4.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区相关招生政策妥善处理 。
招生程序
(一)公布招生入学信息 。
6月10日前,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向社会发布入学登记通告,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 。区教育局负责指导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拟制“一校一策”招生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均应于6月6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 。
(二)规范信息采集与报名流程 。
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流程,逐步健全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在保留原有报名方式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入学“一件事一次办” 。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只能选择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应详细阅读相应学校公告的招生简章,并根据公布的招生入学政策和相关工作要求,完成网上信息采集 。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办中小学于6月20日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
1.申报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入读的,应在6月15日至6月19日期间,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完成网上信息采集 。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相关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的,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 。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被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所在的公办学校录取体系内,按相关规定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6月30日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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