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重庆两江新区中小学招生政策 两江新区小学招生

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特殊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划片对口招生学校核实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区教育局和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
(二)免试入学原则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掐尖”招生 。
(三)规范公平原则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 。严格执行监督问责,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招生办法
(一)区内户籍学生入学
1.两江新区(仅指鸳鸯等8个街道,以下同)户籍学生实行以“三对口”为基础的划片招生,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划片对口学校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线下报名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继续实行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入学预警机制 。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招生范围内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负责做好政策解释,收集适龄儿童、少年信息,汇总后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为确保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稳定接受义务教育,其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在两江新区范围内应有稳定的职业和固定的居所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以定点接收学校为基础,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
2.区内从业的证明材料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辖区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辖区工商部门签发的个体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其他从业证明材料 。
3.区内居住的证明材料 。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在辖区内购置的房产证明或承租的住房租赁合同;务工单位出具的职工宿舍居住证明 。
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逐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学位相对宽松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定点接收学校,可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办理入学登记 。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协助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对口招生学校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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