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售后公房出售新政策 上海买售后公房的风险

对于上海来说 , 售后公房是比较多的 , 它指的是原来是*的公房通过房改后 , 出售给原承租人 , 很多上海的老房子都是售后公房 。那么上海买售后公房的风险有哪些?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 再来看看上海售后公房出售规定 , 以及上海售后公房产权归属 , 给有需要的朋友提供参考 。
一、上海买售后公房的风险
1、另有产权人
上海的售后公房 , 往往是不止一个产权人的 。按照94方案购买的售后公房 , 未登记产权人权益 , 产权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 但可能还会存在其它的产权人 , 如同住人、职级人、工龄人等均有权要求确认为产权共有人 。因此买了这样的售后公房 , 后期可能面临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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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买卖合同无效
上海产权公房有些是有同住人的 , 如果未经同住人同意 , 产权人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 那同住人可能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 或者认为买卖合同虽有效但不能侵犯其居住权利 , 因而拒绝迁出房屋 。在一些案例中 , 法院驳回了买受人要求同住人迁出房屋的请求 , 买房者只能自认倒霉 。
总结:上海买售后公房的*风险 , 就是房屋另有产权共有人 , 这样一来即使买到了房屋 , 也不能拥有房子的全部产权 。不过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和公信力 , 只要与房产证上的权利人签订了买卖合同 , 则其他的产权人不能以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 其他的产权人可要求出售人承担赔偿责任 。
二、上海售后公房出售规定
1、根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 只有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房才能上市交易 。
2、有8类已购公房不在交易范围之内 。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 , 或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过标准装修 , 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补足房款及装修费的;
(3)该房产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其中还包括产权共有的房屋 , 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经进行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房产上市出售后形成新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

上海售后公房出售新政策 上海买售后公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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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海售后公房产权归属
1、上海房改是1994年开始的 , 而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是1995年才生效的 , 94年*次房改时的政策规定只能在房地产权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 , 由家庭成员协商将某一位成员的名字写在房地产权证上 。
2、上海售后公房产权纠纷还是比较多的 , 因此在购买之前 , 要弄清楚上海售后公房产权归属 , 一般归属于房地产权证上的那个人 。
3、上海市财政局和地税局1999年11月发布的《关于深化本市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财税政策的通知》规定:
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前后一年内 , 又新购入住房的 , 按新购住房支付款高于售房收入的差额缴纳契税 。说白了就是用购房价减去卖房价后在乘以*交契税 。适用此政策的需要符合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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