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连云港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钱( 三 )


家庭病床起付标准为100元 , 由参保人员自付 , 超过起付标准部分 , 个人分段按比例支付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家庭病床实行定额结算 , 定额标准每天每床30元 。参保人员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按规定个人自付部分及超定额部分 。参保人员个人自理上门诊疗费 。家庭病床建床不超过60天 , 超过60天 , 应重新申办手续 , 重新计算起付标准 。家庭病床的费用报销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
(四)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在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 , 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
灵活就业人员在生育期间 , 因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 , 以及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的 , 所发生的符合职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 按照职工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 , 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
四、异地就医
(一)居外就医
1、居外就医的人员范围及办理流程
居外就医的人员范围有: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参保地外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参保地外长期居住且不迁户籍的参保人员;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参保地外长期工作的参保人员 。
长期居住外地的参保人员须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 填写《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 并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 同时提供有效的居住证件及复印件(居住地户口簿、居住证、暂住证之一) , 在外地工作或学习的可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
备案后的居外人员 , 在定点医院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 按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如因病情需要转往其他城市医疗机构住院就诊 , 须有转诊证明 。
2、居外就医医疗费用报销
(1)长期居外人员在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 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省内联网医院就医执行参保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 省外联网医院就医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
(2)长期居外人员无法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时 , 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 , 然后凭参保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出院小结(需加盖医院有效公章)、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需加盖医院有效公章)、有效票据等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
(二)转外就医
1、转外就医的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
转外就医办理条件:经市级医院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确因医疗需要 , 而本市又缺乏相应的医疗设备或专业技术人员 , 需转外检查、治疗者 。
转外就医办理流程: 符合转外就与条件者 , 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审核后 , 填写《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 经医疗机构备案后 , 可至备案城市医疗机构住院就诊 。市外转院手续当次有效;因病情需要 , 需再次赴外地复查复诊的 , 须再次办理备案手续 。因恶性肿瘤手术治疗转外就医备案手续有效期为一年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