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查询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 ,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 ,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 规范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 , 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 特制订本章程 。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第三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招生类型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和湖北省技能高考考试的学生 。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教育部院校代码:10834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主管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 ,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 , 颁发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
第十二条 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国家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学校是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湖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单位 。
第三章 组织机构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查询】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 , 校长担任主任 , 分管招生工作、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 , 委员由各二级学院院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和地方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 , 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 , 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
第十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 负责与招生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 承担组织落实学校招生宣传、咨询、选拔与录取任务 。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 , 统筹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业发展趋势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 , 确定并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
第十六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 ,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 , 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 , 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
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的动态调整机制 。对产业发展趋势好且报考率高的专业 , 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 , 减少其招生计划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 ,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 , 在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 , 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 , 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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