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转诊条件 佛山市转诊( 二 )


(五)因病情需要由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至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由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至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 , 参保人或其委托办理人须提供由转出参保人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主诊医生填写的《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备案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交医疗机构医务(医保)部门审核盖章并录入社保系统 。
医务(医保)部门审核后打印转诊(院)回执单交参保人或代办人 , 并将参保人的申办材料交医疗机构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存档备查 。
三、办理时限:
法定自受理之日起 , 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
四、常见问答:
1、个人灵活参保人员是否可申请异地居住就医?
可以 。根据《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办理长住(常驻)异地就医备案业务的复函》第三条 , "长期异地居住超过180天的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市外异地长期居住的在职职工(如户籍地在市外、非单位派驻的职工)等人员 , 能提供符合《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做好门诊医疗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佛医保〔2021〕46号)规定的适用人员范围(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相关资料的 , 可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
2、参保人跨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问题:
【佛山市转诊条件 佛山市转诊】参保人(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 , 出院时应凭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 在医院现场即时结算 , 无需再回参保所属社保机构办理零星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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