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表 2023新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二 )


“两病”和门诊统筹待遇(“两病”是指高血压、糖尿病)
“两病”和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为60%
“两病”年度累计报销额度和门诊统筹年度累计报销额度 , 合并计算 , 总计额度为400元 。
原有的家庭账户(个人账户)可以用于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仅限县、乡两级)的自付部分 。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保障范围:
城乡居民患病花费较高的 , 在基本医保报销后 , 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的部分 , 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报销比例:
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0%;
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
一年最高可报销到40万元 。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80岁以上老人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保障对象为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出院时年满80周岁的人员 。
参保高龄老人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 ,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 最高不超过95% 。
新生儿医疗待遇
新生儿出生当年 , 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
新生儿母或父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的 , 可凭其母或父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 以母或父身份(母或父只可选择一方)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
父母不是当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 , 按规定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 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
异地就医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参保缴费后 , 可通过现场、国家医保APP等渠道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居住备案 。
备案后在居住地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实现联网直接结算 。
异地转诊转院人员 , 按规定在本市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手续后 , 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办理电子转诊 , 可实现在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直接结算 。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急诊、精神病除外)的 , 按相应医疗机构级别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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