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理工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1年南阳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二 )


第十九条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录取原则如下:
(一)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考生成绩须满足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
(二)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 。
第二十条 退档原则: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体检受限或其他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
第二十一条 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一)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所在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
(二)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成绩)在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之上 。
(三)考生专业成绩(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在所在省专业成绩合格线之上 。
(四)在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或虽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但可使用学校录取规则的省份,按照“志愿清、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按“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6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环境设计专业按“排序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
(五)在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且有省定统一录取规则的省份,按照生源省份综合成绩计算规则,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照“分数优先”规则进行录取 。
(六)在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按照“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 。
2.美术类、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排序择优录取 。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联考成绩,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排序择优录取 。
(七)对艺术专业成绩(排序成绩)并列分,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仍同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也相同,则使用预留计划全部录取 。
第二十三条 其他录取要求
(一)外语语种: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日语或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只做英语教学安排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文授课,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
(二)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无性别比例要求 。
(三)我校本科软件工程专业及中外合作类较高学费专业,招生批次、投档单位或者招生代码单列,在此类专业间可以接受专业调剂 。在此类专业和普通学费专业在同一批次同一投档单位录取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学费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收取,2023年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本科文史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国内学费1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艺术类专业国内学费18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暂定:四人间800元/生·年,3-6号楼六人间600元/生·年,7-21号楼六人间700元/生·年,22-25号楼六人间9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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