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复退转军人落户办理指南 沈阳市面向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

沈阳复退转军人落户办理指南
项名称:复退转(含异地)军人落户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 ,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 , 城市在三日以内 , 农村在十日以内 , 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 缴销迁移证件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 , 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沈阳市公安局关于做好退役士兵落户工作的通知》(沈退役军人发[2019]2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户口业务审批权限和审批时限的通知》(辽公治明发[2020]310号)《户口申报事项证明材料工作手册》 。
受理条件:我市居民入伍户口注销 , 退役后申请恢复户口;军队转业干部回本人或配偶原籍、投父母、投配偶、投子女落户;投配偶;三期以上退役士官;同等城市非农业人口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本人为烈士子女 , 并投靠在沈亲属的退役士兵;为部队建设做出特殊贡献的退役士兵(荣获国家级比赛前6名 , 全军比赛前3名);经军以上单位提出书面要求 , 需要特殊照顾的退役士兵;来沈投亲安置的女退役士官 。【沈阳复退转军人落户办理指南 沈阳市面向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
承诺时限:即办
申请材料:
1.转业军人落户:(1)军转办出具落户行政证明信 。(2)户口注销证明(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入伍地注销户口证明的 , 由师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3)军人身份证编码表 。(4)婚姻状况证明 。(5)落户地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房主身份证(投靠子女或父母 , 另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6)落户地合法房屋手续(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完税证明) 。
2.复退军人落户:(1)复退军人落户介绍信 。(2)户口注销证明(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入伍地注销户口证明的 , 由师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3)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已办理过二代居民身份证 , 未办过军人身份证可不提供 。)(4)婚姻状况证明 。(5)落户地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房主身份证(投靠子女或父母 , 另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6)落户地合法房屋手续(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完税证明) 。
3. 离退休干部军人落户:(1)离退休干部落户介绍信 。
(2)户口注销证明(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入伍地注销户口证明的 , 由师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3)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4)婚姻状况证明 。(5)落户地合法房屋手续(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完税证明) 。(6)落户地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房主身份证(投靠子女或父母 , 另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
办理地点:公安派出所
办事流程:派出所户籍窗口直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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