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东县2023年县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

如东县2023年县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 2023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3)17号)》和《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教基函(2023)2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 进一步规范县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 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 制订本实施办法 。
一、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原则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按施教区免试入学 , 确保适龄健康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 100% 。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 98%以上 , 保障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
(二)公开公平原则 。通过多种途径宣传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 , 公开招生入学的政策条件、手续程序、时间安排等信息 , 实行阳光招生 , 接受社会监督 , 营造良好氛围 。
(三)规范有序原则 。科学合理划定施教区 , 学校办学规模适度 。均衡编班 , 均衡配备教师 。严格招生条件 , 规范招生程序 , 严肃招生纪律 , 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 严格执纪问责 。
二、入学条件
(一)小学入学条件
1.年龄条件 。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7 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 , 由其父母提出申请 , 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 可延缓入学 。
2.户籍条件 。户籍情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户籍在县城小学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幼儿 。
(2)外县(市、区)在县城小学施教区内的经商务工等人员随迁子女 。
(二)初中入学条件
户籍情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
1.户籍在县城初中施教区之内 。
2.外县(市、区)在县城初中施教区内的经商务工等人员随迁子女 。
三、招生学校及施教区
(一)招生学校及招生规模
根据县城义务教育布局规划和现有学校数量 , 按6所小学、3所初中进行招生 , 实施集团化统一管理 , 教育教学资源、师资配备等由各教育集团均衡配置 , 保障每一位学生接受公平优质的教育 。具体招生学校及计划如下:
1.小学招生学校
(1)如东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如东县实验小学(本部) , 计划招生 14个班;
如东县友谊路小学(如东县实验小学城中校区) , 计划招生8个班 。
如东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如东县实验小学城北校区) , 计划招生6个班;
(2)如东县掘港小学教育集团
如东县掘港小学(本部) , 计划招生 10个班;
如东县解放路小学(如东县掘港小学城东校区) , 计划招生6个班 。
(3)如东县宾山小学 , 计划招生 10 个班 。
2.初中招生学校
如东县实验中学教育集团
如东县实验中学(本部) , 计划招生20个班:
如东县新区初中(如东县实验中学城北校区),计划招生 15 个班;如东县宾山初中(如东县实验中学城南校区),计划招生 12 个班 。
(二)招生学校施教区范围:|
(三)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
本县户籍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居住地等是选择填写县城细分区块序号的主要依据 。
1.属于县城户籍施教区的学生 , 根据户籍选择确定 , 同时优先保障多孩子女家庭相同学段同校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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