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博罗积分入学招生工作指南 2021博罗县积分入学

博罗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工作指南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惠府办〔2012〕49号)、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制度的通知》(惠市教基〔2015〕11号)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工作,特制订本指引 。
一、基本原则
(一)遵循“属地管理,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居住地所属镇街的学区学校为单位实行积分入学 。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各镇街、各学校根据省、市、县招生工作文件规定,严格核查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不得增设任何附加条件,依据申请入读学校的招生计划数,结合所报志愿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
二、适用对象
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儿童”(计算至2017年8月31日)或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惠州市户籍儿童(含县内户籍)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居住,有稳定职业及住所,申请入学时须在博罗县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下同) 。
(二)非惠州市户籍儿童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申请入学时应持有博罗县有效居住证和购买博罗县社会保险 。
三、实施办法
全县中小学以学校为单位,实行积分入学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凡符合积分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积分方式申请3所居住地所在镇街的公办学校,根据所报志愿顺序,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如3个志愿都未能录取,将调剂到有空余学位学校 。
特别说明:
(一)所申请的3所学校必须是居住地所属的同一镇街 。
(二)第一志愿须为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 。
(三)“居住地”的确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
2.“申请人”持有居住地址在博罗县的广东省居住证 。
3.“申请人”在博罗县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 。
4.“申请人”名下的合法有效租房合同(须于5月31日前在住建部门备案),在县城租住的适龄儿童申请县城学校积分入学,“申请人”须购买县城区域内社保,各镇(街道)中心区域学校可参照执行 。
四、申请流程
(一)线上报名及学校初审:7月1日至6日“申请人”通过“惠上学”(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网上报名,进入“2023年博罗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提交积分申请,各学校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独立的特征码,申请人可凭该码查询积分分数及录取结果 。
(二)公布积分入学学位:7月10日-11日,根据户籍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公布参与积分入学学校及积分入学学位分布计划数,罗阳街道由县教育局统筹公布,各镇街由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公布 。申请人应及时关注通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初步决定拟填报学校(志愿) 。
(三)核实积分资格7月12日-13日,申请人携带所需提交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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