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关于诊察费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诊察费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
二、普通门诊医师(主治)诊察费由原5元/次调整为15元/次,副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由原10元/次调整为20元/次,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由原15元/次调整为30元/次 。
三、门诊诊察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线,医保基金按80%比例支付 。
本通知自2023年4月29日起执行 。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调整诊察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年4月29日
相关经验推荐
- 无锡市梁溪区自助餐 无锡梁溪区助餐中心在哪里?
- 天津学历认证报告如何下载? 天津学历认证中心在哪
- 武汉黄陂区汉口北中心幼儿园2023年秋招生公告
- 义乌市大陈镇中心卫生院九价HPV疫苗怎么预约?
- 2023年肇庆高要区马安中心小学学区范围
- 6月13日官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九价/四价HPV疫苗预约指南
- 蔡甸区索河中心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预登记开始啦
- 2023年秋季蔡甸区玉贤中心幼儿园招生公告
- 太原市迎泽区老军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hpv到苗通知
- 无锡毕业生还有报到证到人才中心报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