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合肥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

【合肥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合肥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认真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规定 。公办学校要按照划定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
(二)属地管理原则 。各县(市)区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作为发展和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承担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责任,统筹公办、民办、高校附属中小学和市管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认真制定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
(三)免试就近原则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或委托第三方选拔学生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区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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