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上虞公安分局第三期辅警招聘公告( 二 )


(四)体能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 ,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 , 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对象 , 放弃体测的 , 从相应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 不足规定比例的 , 按实际人数确定 , 体能测试弃权的不得列入面试名单 。
2.入围人员参加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女800米跑 。得分标准详见附件3 。
参加项目的平均分为体能成绩 。单个项目得分低于30分的不计分 , 上下两档之间的成绩按下一档得分计算 。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面试人员通过抽签形式进行面试 。成绩满分为100分 , 合格分为60分 。面试弃权或不合格者 , 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
面试结束后 , 将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 。若总成绩相等 , 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4 ,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 , 视作放弃体检 。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 , 由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 , 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 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
考察(政审)期一般为5天 , 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 。
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 ,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虞公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不合格人员 , 由上虞公安分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 。公示合格人员 , 由上虞公安分局组织岗前培训 , 培训合格的 , 签订劳动合同 , 并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 , 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 ,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 , 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 , 一经查实 , 即取消报考资格 。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
(三)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 , 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 , 取消聘用资格 , 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相应考试 。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1年内辞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 需向用人单位赔偿相关的招聘费、培训费、服装费 。
(五)招聘公告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备注等信息的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一览表 。
附件: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023年绍兴上虞公安分局第三期辅警招聘公告】

2023年绍兴上虞公安分局第三期辅警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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