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 闽侯县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最新

闽侯县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各小学招收户籍关系在本招生片区以及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
二、招生时间
(一)公办小学片内生及政策照顾生报名时间:8月8日至10日 。
(二)随迁子女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13日(双休日除外) 。
三、片内生入学办法
(一)片内生界定
1.凡属以下情形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生安排入学:
(1)父(母)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本办法所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书如无特指皆为100%产权的住宅用房)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
(2)父母双方无房,父(母)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
(3)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屋所有权证上没有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在50%及以上),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的 。
2.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通知》(榕教综〔2021〕50号),继续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办法 。
(二)片内生入学办法
1.各乡镇(街道)片内生由各校(指小学学区或直属校,下同)依据政策负责具体实施,甘蔗地区各校招生数若超过学位数,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
2.落户商住房、投亲与租房落户的居民子女依序统筹安排 。
3.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稳妥推进多校划片招生改革试点 。
四、其他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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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插图
(一)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1.军人子女按相关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其入学材料由县人武部负责审核,各校复核 。提供材料:①军人所在部队团级政治部的函件(人武部盖章确认);②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军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2.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照军人子女入学,材料经县消防救援大队审核确认后,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由各校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提供材料:①消防救援人员所在部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②消防救援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簿、工作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
(二)引进人才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办法
引进人才及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省、市、县相关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提供材料:①省、市、县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引进高层次人才证》和高层次人才入选文件(以上有效证书或入选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章);②引进人才及高层次人才与子女的户口簿(如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则需分别提供户口簿及出生证、结婚证等能够证明相互关系的证明材料) 。
(三)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办法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办理 。
(四)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1.在我县投资经商的港澳同胞子女、华侨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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