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洛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2018( 二 )


(2)学生及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在其所教班级中进行评议,对于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随机抽取一个班级(不能连续两次选取同一个班级)对其进行评议;行政和教辅人员,学生评议可改由教职工评议;幼儿园教师可由家长评议 。
(3)教师互评:通过组织教职工大会等形式进行评议 。
【洛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洛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2018】(4)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小组依据师德考核评分细则,结合日常考核记录,逐项给每个教职员工量化打分 。
(5)奖励加分:获得县区级以上道德方面的表彰、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和社会各界表扬感谢等项目可在教师师德考核中予以加分体现,具体奖励加分细则由各学校师德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通过后实施 。
3.公示结果 。学校师德考核小组以适当形式公示本年度师德考核结果 。其中,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应在教职工范围内进行通报,获得优秀等次的教师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
4.档案管理 。各单位要完善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范教师师德档案的填写、审核、录入、保管等相关工作,确保教师师德档案信息真实、准确,建档工作规范、有序,信息上报及时、全面 。各县区教体局要对学校师德档案建设工作进行指导与督查 。
5.权益维护 。被考核人对师德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单位师德考核小组申请复核 。其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级的人员,如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在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
五、考核等级的确定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优秀等次比例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原则上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分-89分为合格,60分-7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学校师德考核结果按要求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如有教师出现《洛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附件2)所列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
(一)推荐参评特级教师、省市级名师、优秀教师、文明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等评优评先项目的教师,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教师,当年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 。
(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不得进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得参加职务(职级)晋升或工资调整 。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师德考核工作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学校要引导广大教职员工深刻认识开展师德考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全体教师对照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找差距,对照“负面清单”找问题,明确师德失范的底线、红线 。每年的师德考核工作,由各学校按年度自行安排时间组织,市教育局不再另行通知 。
(二)客观公正,严谨规范 。师德考核工作的重点在学校,学校要切实抓好考核工作的组织落实,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忌简单了事,要坚持民主决策,保护好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确保师德考核工作客观、公正 。对考核中发现的师德问题,学校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 。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学校要按照《河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及《河南省实施〈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文件依据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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