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洛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201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师德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河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河南省实施〈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
一、考核原则
(一)教育性原则
以人为本,润心养德,坚持重在规范、教育为主,引导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鼓励教师通过集体教育和自我教育不断提升道德素养 。
(二)民主性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坚持教师、学生、家长评议和学校考核相结合,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
(三)导向性原则
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奖优与罚劣相结合,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
(四)全面性原则
坚持全员考核和全面考核,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坚持过程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相结合 。
(五)实效性原则
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师德与业绩并重,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以日常考核为基础,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
二、考核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职教职工 。
三、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6个方面,具体评分标准可参考《洛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分细则》(附件1) 。同时,考核教师是否存在《洛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附件2)中的情形 。
四、考核方法和步骤
(一)成立考核小组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对区域内各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指导、审核 。各学校成立师德考核小组,书记、校长为考核小组组长,主管师德建设的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以及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教职工(比例不低于50%)担任考核小组成员,负责本校日常和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
(二)制定考核方案
各学校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师德考核
实施方案和师德考核评分细则,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
(三)组织实施考核
师德考核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按年度组织,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1.日常考核 。由学校根据师德考核评分细则,结合学校管理体系,及时记录教师日常工作中的师德表现,作为年度师德考核的依据 。学校定期通报教师日常考核表现,对师德先进事迹及时表扬和宣传,对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要及时谈话、诫勉和制止,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
2.年度考核 。通过个人自查自评、学生及家长评议、教师互评、师德考核小组考评等形式组织实施 。学校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家长提前通报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的力度 。测评总分为100分,考核小组考核占50%、教师互评占20%、其他途径测评(学生测评、家长测评、教师自评等)占30% 。师德考核结果公示结束后,填写《洛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登记表》(附件3) 。
(1)个人自查:以年级组或教研组(含行政组、后勤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自查,每位教职员工要如实报告本人年度遵守师德规范、职业道德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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