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地方公费师范生学科教师分配原则

【南阳地方公费师范生学科教师分配原则】南阳地方公费师范生学科教师分配原则
“地方优师”公费师范生、“学科教师”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原则上安排在本县域内教师总体缺编、紧缺和薄弱学科突出的中小学校任教;
“小学教育”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安排在本县域内乡镇以下(不含乡镇)乡村小学、教学点任教;
“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优先保证在本县域内特殊教育学校任教,各县根据本域内实际,也可安排在具有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生的中小学校任教;
“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安排在本县域内公办幼儿园任教 。
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设岗县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就业岗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通过考核招聘合格者为其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编制、工资等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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