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区2023年小升初招生政策 福州仓山区2023年小升初招生政策文件

【福州仓山区2023年小升初招生政策 福州仓山区2023年小升初招生政策文件】仓山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 年小升初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 于做好2023 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3〕29 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区2023 年小升初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招对象
仓山区小升初招生对象为:
仓山区小学的毕业班学生;
要求回仓山区录取的、符合回仓山区升学条件的仓山区外小学毕业班学生 。
二、初招程序
(一)报名办法
1. 仓山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班学生于6 月14 日-16 日在就读小学报名,报名时应向学校提交户口簿等材料核验,并留复印 件存入档案,学校统一组织报名登记 。
2. 要求回仓山区录取的符合回仓山区升学条件的仓山区外小学毕业班学生按本通知公布的报名时间和要求报名登记 。
(二)录取批次
五城区初招录取分批次进行,招生先后顺序依次为:
1. 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福州艺术学校招生;
2. 民办初中招生;
3. 福建师大附中初中部、英才中学、福州十六中摇号招生;
4. 回原籍学生录取;
5. 其他公办中学招生 。
不同批次志愿可兼报 。填报志愿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 参加初招后续批次的招生 。已被录取又要求退档的毕业生,由生源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同时被上述第三批次两 所及以上公办校摇号录取的学生,由家长自主选择一所学校录 取,学校不再组织补录 。初招录取后按照每班总人数、学生男 女比例等均衡原则,在“榕教之窗”系统完成均衡编班 。
三、录取办法
(一)对口升学
五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行中小学相对就近对口升学办法,公办小学毕业班学生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公办初中升学 。
在公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需继续在城区片公办初中就读的留城生(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及马尾区,现在仓山区城区片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港、澳、台籍学生; 外籍学生)均按初招对口方案安排升学 。对口初中不具备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外籍学生由毕业小学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经备案的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 。
(二)回原籍升学
1. 以下四类户籍在五城区但户籍地与学籍地不一致的毕业班学生若要求回五城区升初中,“两证”(居民户口簿和住宅用途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比照小学招生办法片内 生界定,下同)统一的安排在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入学;“两证”不统一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初中入学 。
①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小学或马尾区小学就读的学生, 需回户籍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的初中升学;
②在鼓楼区、台江区及仓山、晋安两区城区片小学就读的 学生, 需回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或马尾区的初中升学;
③在民办小学就读的学生, 需回户籍在五城区的初中升学;
④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学生, 需回户籍在仓山区的初中升学 。
户籍在我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 如申请回仓山区原籍升初中,家长应于6 月中旬携带户口簿、
房产证到仓山区教育局初教科开具介绍信,在孩子就读地参加 毕业考试后,于7 月15 日(双休日除外)之前持户口簿、房产证及学生档案到仓山区教育局初教科报名 。若有填报民办中 学、福建师大附中初中部、英才中学志愿的,应于7 月3 日-7 日递交材料后,登陆“榕教之窗”系统填报志愿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