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小升初招生范围 2023重庆北碚小升初最新政策( 二 )


3.农村转户人员子女入学 。
凡已经购置房产并完成了转户手续人员的子女,按照“三对口”原则划片就近入学 。转户后户籍上在所属镇街集体户口上的居民子女,按照实际居住地,享受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在指定学校就读 。已转户但仍在原户籍所在地居住,可凭实际居住地村委会或社区证明及转户证明,在原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
4.征地拆迁人员子女入学 。
拆迁未安置户子女入学,凭户籍证明、拆迁证明和实际居住地证明可在原居住地辖区划片招生学校就读 。在新居房入住的,按照“三对口”原则就近入学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土地征用协议书(或其他同等证明)、房屋产权证书(或其他同等证明)、家长身份证、适龄少年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明(初中)等 。
5.公租房、廉租房人员子女入学 。
凡在公租房、廉租房租住人员的子女,在居住地辖区划片招生学校就读 。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公租房或廉租房租住证明(合同);小学毕业证明(初中) 。
6.小学寄宿学生入学 。
小学入学单程距离超过5公里、父母(监护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照管等原因,确需到学校寄宿的,可在户籍所在招生范围内寄宿制学校就读;若本镇(街道)辖区范围内有寄宿制学校的,可在本镇(街道)内寄宿制学校就读 。若本镇(街道)辖区范围内无寄宿制学校的,可在相邻镇(街道)辖区范围内寄宿制学校就读 。
7.在区外就读小学的本区户籍2023年应届毕业生、已经在区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毕业年级就读的本区户籍学生和因特殊原因小学毕业后未进入中学学习的本区户籍的适龄少年,确需回到户籍所在地就读小学的,若划片招生学校有空余学位由划片招生学校接收入学,若无空余学位由区教委或街镇教管中心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就读中学的,城区户籍学生在朝阳中学北校就读 。其他街镇户籍学生在户籍所在地指定中学就读 。
8.在我区就读的区外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完成小学毕业 。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也可在毕业学校对口初中学校就读初中 。
9.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稳步有序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就学工作 。对台湾同胞子女,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
招生程序
1.公布招生入学信息 。
6月10日前,各学校向社会发布经区教委审定后的入学登记通告 。
2.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
各学校坚持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 。
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
3.小升初志愿信息收集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