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2023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 )


(四)加强学籍管理 。各级招生部门应于9月20日前将各义务教育学校录取新生名单发学籍主管部门 。各学校要在10月15日前为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录取并实际在校就读的新生申报学籍,不得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录取的学生或未实际到校报到、就读的学生申报学籍 。
(五)加强控辍保学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制度和机制,将到校报到就读新生名单与招生部门批准录取新生名单进行逐一比对,对未实际到校报到就读学生,梳理其实际就读去向并于10月15日前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对不明确就读去向的学生,一律视作辍学行为,由属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依法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 。
(六)加强招生督导评估 。市县两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加强对本地及有关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对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要进行重点督查督办 。
(七)加大监督问责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坚决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严格执行关于严禁非政策性择校的政策,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程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招生重要时段、重点环节,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强化全过程指导、监督和检查 。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
附件:1.南昌市2023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南昌2023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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