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2023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 )


3.报名要求: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湾里管理局的幼升小、小升初报名工作按照属地教育部门的规定执行 。城区幼升小、小升初由“入学平台”提取家长提供的相关入学信息,经家长确认后,生成学位分配信息 。学生家长凭学位分配结果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
4.学生信息采集 。经“入学平台”提取适龄小学新生、小学毕业生的家庭户籍、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居住证及通过南昌市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且规划用途为住宅的租赁合同)等信息,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信息采集一经确认提交,不得再作修改 。采集确认后的原始信息报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存档 。
信息采集及审核入学提取及核验信息为:
A.具有本市城区户籍 。提取适龄小学新生、小学毕业生家庭户口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 。其中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提取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信息 。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 。
B.来昌人员随迁子女 。在城区拥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小学新生、小学毕业生,提取家庭户口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取居住证有关信息 。
5.学区生源及其类别认定 。城区各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学生 。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 。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入学类别顺序接收学生 。
学生入学类别顺序为:
第一,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学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
第二,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同时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
第三,学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
第四,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且该生及其父母落户在该常住地址,房产在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住宅性质的房产 。
学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
第五,学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依据通过南昌市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下同),并在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
第六,学生或其父母户口在城区范围内但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或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并在该学区范围内,且该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
第七,学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家庭实际住址为租赁房,并在学区范围内,办理南昌市城区居住证,且该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
6.房产认定 。房产权证、拆迁协议及其他有关证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办理时间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 。
因国家建设需要的城区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提交家庭拆迁协议材料进行审验 。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对就近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