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兰州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二 )


第十三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依据“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3+3”和“3+1+2”模式的省份考生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的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在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学校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 。
第十五条 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 。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 。
第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七条 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的有关规定 。本科专业学费标准:工学类专业4700元/人?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按9000元/人?学年执行);文学及经管类专业4000元/人?学年;外语类专业4400元/人?学年;理学类专业43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人?学年;建筑学与城乡规划专业5500元/人?学年 。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4500元/人?学年 。本科学生住宿标准:南苑、北苑学生公寓,六人间:900元/人?学年,四人间:1200元/人?学年;桃海学生公寓,三至四人间:1350元/人?学年,二人间:1400元/人?学年,六至七人间:1050元/人?学年;东方学生公寓,四人间:1400元/人?学年 。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 。
第十八条 有色盲、色弱的考生,请谨慎报考我校环工类、化工类、生物类及轨道交通类相关专业 。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 。对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多种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
第二十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本科及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学校名称为“兰州交通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
第二十一条 兰州交通大学网址:https://www.lzjtu.edu.cn/;学校本专科招生网:https://zsb.lzjt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931-4938051,4938001;传真:0931-4938051;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88号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30070 。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对假冒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则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原公告: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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