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二 )


(6)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根据幼儿园提示,到卫生健康局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
4.招生管理
区教育局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审核公、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公告(或简章)制定等相关工作民办幼儿园公告(或简章)等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不得进行不实宣传 。
五、其他事项
1.各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原则上在7月15日前完成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原则上 8月 15 日前完成 。
2.幼儿园收费应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违规收费;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3.各幼儿园在开展招生工作时掌握学位变化情况,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方便、准确为家长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
4.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 。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安定稳定,砍与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
六、台江区幼儿园招生信息查询
官网:台江区人民政府网
咨询电话:0591-38105835
【福州市台江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3:00-6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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