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适龄优先原则 。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 3-6 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招收 2-3 岁幼儿(三)相对就近原则 。根据我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其招生服务片区,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
(四)免试入园原则 。幼儿园对入园幼儿除健康检查外,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鼓励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
(五)公开透明原则 。完善招生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幼儿园秋季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园年龄
2023 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年满三周岁适龄幼儿 。
三、招生方式
1.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 2023 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我区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不含部队办园和部分省属部门办园、省属高校办园)继续实行随机派位和
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将 30%的学额,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额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
2.普惠性民办园的招生可根据园所招生报名现状选择参照公办园参与派位招生或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收费项目和标准需按限价执行并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违规收费
3.非普惠性民办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招生公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需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 。
四、工作要求
1.招生计划
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级数,报教育局备案,严禁超大规模招生 。
2.报名条件
根据台江区学前教育资源实际情况,原则上划定全区作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以各幼儿园具体的招生公告内容为准 。参与公办性质幼儿园随机派位招生的适龄幼儿应持有台江区户籍,符合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本区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每个符合派位条件的适龄幼儿只享受一次派位机会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享一次派位机会,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有条件的园所探索为多孩家庭长幼随学提供便利服务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详见各民办园招生公告
3.招生程序
(1)各级各类幼儿园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2)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 。制定招生办法明确工作步骤,遵照时间安排,逐项认真完成,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3)家长现场报名:公办性质和参与派位招生的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幼儿园 2023年7月 1日(星期六)至7月3 日(星期一)负责接收、宙核报名材料 。错峰错时报名,避免人流过度集中 。
(4)电脑派位:7月7日在台江区教育局进行电脑派位;
(5)自主招生:公办性质幼儿园以及参与派位招生的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统筹考虑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的户籍地、居住地、政策照顾等因素,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名单,原则上优先考虑省市区委、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服务片区的户籍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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