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2023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发布

一、招生计划
1. 招生计划由教育局、发改委根据教育需求及招生学校实际办学能力确定并公布 。所有高中阶段学校都必须按照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 。各校招生计划一经确定公布,不得随意增减 。
2. 南菁高中、江阴高中普通类招生计划分自主招生计划、统招计划、特长生招生计划 。南菁高中另设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 。
3. 继续实行南菁高中、江阴高中统招计划中的分配指标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办法 。南菁高中、江阴高中统招计划总数的20%为竞争指标,70%为基础性分配指标,10%为绩效性分配指标 。具有以下情况的学生一律不享受分配指标:南菁高级中学实验学校、江阴初级中学、暨阳中学、江阴市第一初级中学、江阴实验中学、礼延实验学校、敔山湾实验学校等7所学校的择校生、借读生;入学当年非澄江街道、敔山湾实验学校施教区内户籍或户籍迁入时间晚于当年6月30日的考生;全市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未满三年的学生 。
二、综合素质评定和学业水平评价
1. 各类高中招生均以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依据 。学业水平评价分学业考查和学业考试 。学业考查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各类学校招生录取的资格条件,学业考试成绩是各招生学校对具备相应资格的考生进行取舍的标准 。
凡报考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普通高中、师范院校、五年制高职的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学业考查成绩必须全部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 。
报考澄西中学、祝塘中学、要塞中学普职融通班需要达到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填报资格线,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作废 。
2. 综合素质评定按《江阴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试行)》(澄教发〔2014〕30号)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其中评价为优秀等第的学生名单要在校园内公示一周 。
3. 学业考查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初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业考查工作的通知》(澄教发〔2022〕30号)、《2023年江阴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素质测评实施方案》(澄教发〔2023〕30号)精神执行,学业考试按照《2023年无锡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锡教发〔2023〕1号)和《2023年江阴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方案》(澄教发〔2023〕29号)执行 。学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向学校提出核查申请,由学校统一在规定时间内报江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核查仅限试题有无漏批和结分有无差错 。
4. 报考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科技等特长生的考生须通过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报考旅游、服装表演、文化艺术、学前教育等学校(专业、工种)的考生需根据招生学校相关要求进行面试 。报考专业有面试或加试要求的,考生须根据相关学校的要求参加面试、加试,面试、加试工作在填报志愿前完成,面试、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关学校及相关专业 。
三、体格检查
我市已统一进行初中毕业生体格检查 。
报考幼师、烹饪、餐厅旅馆服务、食品制作、护士、口腔技士、助产士、外事服务、药学、制药技术等专业的考生体检时须检查肝功能 。
四、志愿填报
1. 志愿填报时间:7月1日8点至7月3日17点 。
2. 志愿填报办法:志愿填报继续采用先公布分数、后填报志愿的办法 。考生先填写志愿草表,然后由所在学校录入并打印《2023年江阴市高级中等学校统一招生志愿信息表》,一式三份,经考生和家长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
3. 参加特长生专业考试且专业合格的考生需以A志愿填报对应学校方能取得特长生录取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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