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门诊特定病种备案办理地点 汕头门诊特定病种备案办理地点电话

办理单位
常住异地人员——参保关系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医疗工伤结算科(股)
(本地人员——本地具有鉴定资格的定点医院)
(一)城镇职工非试点门诊特定病种鉴定指定医疗机构(15家):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汕大肿瘤医院、汕头市中医医院、濠江区人民医院、澄海区人民医院、澄海区中医医院、潮阳区人民医院、潮阳区中医医院、潮阳区大峰医院、潮南民生医院、潮南区人民医院、南澳县人民医院 。
(二)城乡居民非试点门诊特定病种鉴定医疗机构:本市二级(含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
(三)试点门诊特定病种鉴定及治疗的医疗机构:
(1)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鉴定及治疗的医疗机构(18家):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汕头市中医医院、金平区人民医院、龙湖区人民医院、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濠江区人民医院、澄海区人民医院、潮阳区人民医院、潮阳区大峰医院、潮南区人民医院、潮南区民生医院、南澳县人民医院 。金砂中医院(从2018年4月1日起仅限治疗),潮阳区同济医院(从2018年9月1日起仅限治疗),三优血透中心(从2020年9月1日起仅限治疗) 。
(2)血友病鉴定及治疗的医疗机构(2家):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3)艾滋病鉴定及治疗的医疗机构(1家):汕头市中心医院 。
(4)结核病(活动期)、耐多药肺结核鉴定及治疗的医疗机构(2家):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 。
(四)精神类门诊特定病种实行定点鉴定,参保患者应到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汕大精神卫生中心2家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门诊特定病种备案手续,并按规定就医 。
【汕头门诊特定病种备案办理地点 汕头门诊特定病种备案办理地点电话】(五)常住异地参保人可由常住异地备案统筹区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出具鉴定意见,并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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