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的基本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有条件的地区可改为核验就业登记信息,下同) 。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脱贫人口信息(以脱贫人口身份享受时核验);单位登记信息 。
二、办理流程
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
三、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方式)
市直:梅州市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303办公室
梅江区: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一楼大厅1号窗口
梅县区: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3号一楼大厅4号窗口
兴宁市:兴宁市曙光南路就业大厦一楼3号窗口
平远县:平远县政务服务大厅45号窗口
蕉岭县:蕉岭县安民街3号三楼就业培训股
大埔县:大埔县畹香大道人社局二楼社劳组
丰顺县: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2号一楼窗口
五华县:五华县创业孵化园一楼2号窗口
五、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电话告知
六、咨询电话
市直:0753-2302958
梅江区:0753-2196713
梅县区:0753-2589137
兴宁市:0753-3320402
平远县:0753-8899231
蕉岭县:0753-7188276
大埔县:0753-5556762
丰顺县:0753-6686962、0753-6686961
【梅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材料】五华县:0753-442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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